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謀生│接案心態:讓出我當控制狂的權限兌換麵包

這篇除了給剛開始接案的好朋友參考之外,

可能也適合給需要發案的業主看。

如果業主明白這種類型的創作者的心態的話,各種溝通上可能會順利許多,希望大家的合作都美好平和、作品都如期順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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控制狂之魂

我不確定有多少在接案的創作者和我類似,但我可以說在私人創作上我完全就是個控制狂。

是不至於到角色的一言一行都要加以箝制,然而如果效果不好、情節推不動、角色OOC,那就是砍掉、修掉或者放置等有朝一日再來大翻修,總之寫作對我來說是痛並快樂著的逼角色做出抉擇、逼他們走到他們選的、相對合理的路上去。

 

所以無論是對於情節或角色,我都需要很大的變動彈性,一個大綱列到底然後照章認真寫的那種境界我還沒到,我通常是且走且戰且看且改,怎麼好看怎麼改。

於是接案對我這種類型的作者來說不是什麼文人傲骨的問題(反正我也不覺得自己是文人),而是要我在創作的時候讓出控制狂權限的交易!

因為生活所需,大部分的時候我願意拿這份控制狂權限去兌換麵包──我是說,「創作和設定」這種充滿樂趣的事情由業主來,然後我當寫手那種。

或者是業主給設定,我當作自己在寫同人那種。

總之在各種接案上,我的控制狂之魂必須不斷退讓,這才是我要求對價的主要原因,畢竟這除了勞力和學習成本和技術培養之外,還伴隨情緒勞動(不能完全掌控故事對控制狂來說超級痛苦)。

 

把控制權拿出來交易,與其所需的對價

也因為我對控制狂權限的執著,所以要接案子的話,需要的稿費肯定要比我的原創作品拿去投稿來得高。

 

畢竟那是我為人「量身訂作」的東西,對方把控制權限很大程度地拿走了,然後指定了各種情節和各種細節,而我這邊只是個用技術去執行的傢伙──這很大程度地剝奪了我創作的樂趣和動力,但如果我願意交易,通常是因為我相信我的專業能在該作品之間找到縫隙、用對得起專業的方式呈現和生存。

不管接案的原因是因為我對麵包的需求,或者是我確定這個案子讓我喜歡到覺得我跟業主的理念不謀而合,如此一來並不會太大地減損我的控制狂權限(我是說在我的觀點上而言,對業主來說當然還是他掌控全局),總之我得確定我接得起才敢接。

這才是「訂作」或「接案」本身需要一定對價的原因,絕對不是說什麼「業主都把想法搞定了,創作者只要執行就好很輕鬆」之類的,事實上我寧願業主只跟我要一點點超大範圍的條件,譬如「愛情小說」、譬如「需要輕鬆歡樂不能太灰暗」之類的,然後讓我開大綱和人設給他,他真的喜歡了再決定用我,這才是我的理想狀態。

 

但這樣太難了,實行機率極低,因為大部分要發案的業主心裡對於期待的作品早就有個底,問題在於有沒有說出來而已。

 

前面什麼都好好好、後面翻盤說都不行要大改的那種,比讓出控制狂權限本身還要讓人抓狂。

所以還是拋棄太過遙遠的理想狀態吧──業主想怎樣一開始說清楚就是了,大家視能力做事不要互相逼死對方,畢竟我也可以理解不多業主會想出錢讓創作者創作自己的東西啦,那也不叫業主了,那是天使投資人。

 

尤其業主的窗口可能也有上面、上上面、上上上面的各種壓力,所以只要對方願意支付對價的麵包,很多創作上的堅持都是可以退讓的。

 

生存所需之底線

咳,是的,是「創作上的堅持」可以退讓,不是正常的權力義務可以退讓。

 

即使以上內容彷彿我多麼清爽無經濟壓力、彷彿喝露水就會飽才能這麼輕飄飄地談控制狂之魂,但基本勞動條件這部分,做為一個人類我還是需要的。

 

譬如至少是一般水平的稿費、正常的稿費支付時間、可達成的截稿日和正常的聯絡時間(拒不接受大半夜還在聯絡稿子)以及正常的版權歸屬條件。

 

這些事是讓不得的,首先是對於這些的退讓會造成對我生存的威脅,其次是連讓合作夥伴正常生活的基本條件都不願意開的業主……真合作起來約莫也很可怕,還是別幹得好。

 

至於其他名氣、曝光、人情等那些會被拿來砍價的附加條件都是次要的,我得先有足夠的麵包活著才有辦法在乎這些,對吧?

原則

於是這邊的接案原則/心態就是從以上幾點連環推論出來的:

 有足夠的對價且屬性適合的話,就能要求我創作

我會用一個小說家的經驗和專業去盡力達成

以上兩點均建立在基本勞權和勞動條件的前提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