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包合約怎麼簽

本篇提個文稿外包的必要條件。

合約這磨人的小妖精

我想大家上班都很忙,所以也希望可怕的修稿循環的次數越少越好,這麼一來溝通就很重要了。

簽約就是個把雙方權利義務先說好的步驟,之後溝通方便也比較不會有爭議。合約沒談好,後來又溝通不良導致合作失敗的事情不算少見,這個步驟真心建議不要省,很多時候不是真的技術上辦不到,而是跟說好的不一樣那種心理落差會讓事情越講越糟。

(不然跟這個作者的合作爆炸後,公司還是會要你去談下一個作者/部落客,因為稿子還是得出啊!)

具體範本可以參考

智慧財產局網頁──如果有長期發稿需求的話,建議可以擬一份公司需求的合約版本去請律師審閱、修正。

合約至少要包含以下內容

  • 如為長期合作,可規範交稿頻率,如一週一篇600字的稿件
  • 如為長篇創作如劇本/小說,可分成大綱、正文等不同階段截稿
  • 另外公司要求修稿後要求作者幾天內改完也可以列上去
  • 是否需訂金,如需要則為稿費的幾成
  • 稿費付費日期
  • 專屬/非專屬授權
  • 授權年限、地區或賣斷
  • 賣斷的價格會比較高
  • 公司內部收到稿件後的審閱天數,請注意過了這個天數作者是可以視為審稿通過不再改的
  • 這個審閱期間你也可以拿來提醒老闆審稿審快點,天數是合約簽的不是你要催,這樣你比較好做事

當您簽了合約有確定截稿日之後,就可以在截稿日合情合理向作者催稿了,完全沒問題。所以初次合作請把時間抓鬆一點,不然宣傳期要到了但稿件還沒來,很痛苦的。